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商业用房招标公告

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天目湖山水园景区、南山竹海景区2025年度商业招租报名工作已于11月8日结束,现将下一步招标流程及相关事项予以公告,具体内容如下:

一、招标形式

1. 竞标:

1)涉及新业态引入或改造项目:报名者需递交投标文件,包括“项目策划方案、装修方案、个体工商户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(单位须加盖公章)、法人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(本人到场不需要)”。

2)不涉及调改或改造项目:报名者需递交投标文件,包括“个体工商户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(单位须加盖公章)、法人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(本人到场不需要”。

2. 招标保证金:向指定账户交纳招标保证金1万元/店。

1)在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或有其它违约行为,保证金将不予以退还;

2)中标后如未在规定期限签订合作意向书、合同或放弃租赁意向的,保证金将不予以退还。

3)中途放弃招标意向者,保证金将不予以退还。

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

    号:10-622 001 040 003 317

开户行:中国农业银行溧阳天目湖支行

汇款成功后凭转账凭证可至我司开具收据。

联系人:黄先生13951207006

二、具体流程

1. 招标保证金交纳:11月15日前向指定账户支付到位。

2. 投标材料组成:项目策划方案、装修方案、个体工商户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(单位须加盖公章)等材料。

3. 投标期限:11月13日至11月15日,报名者递交投标文件,招标方接到投标文件后对其进行封存。

4. 开标评标:11月16现场进行开标答辩,评标小组结合项目策划方案及租金报价等方面,经统一评标后确定意向中标单位/个人。

1)租金报价形式及要求:招标方现场公布底标价格,投标人现场报价,并填写投标函确认,投标租金报价原则上不得低于标底价格,否则视为废标;

2)当投标文件内容不响应或项目策划方案评估不通过则视为废标,投标文件无效;

3)现承租商户不涉及项目提档改造的,未提交项目策划方案则默认为仍保留现有经营模式,评标人员将结合其日常信用评估情况进行评分。

4)现场评标:客商按照规定日期至评标会场,当场打开密封标书,介绍方案及现场报价;

5)现场评分:现场评标小组在竞标商户汇报后逐一打分,经过小组共同决议后,符合条件的当场签订意向合同;

5.评标地点: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,车辆可停放在遇天目湖酒店停车场。

6. 上报备案:评标小组于1120日前汇总评标结果并上报集团公司审批备案,批复后公布中标结果。

7. 评标原则与标准:

1)评估原则:

项目装修品质及经营管理方案质量为评估“第一原则”,在同等方案中价高者为优先考虑对象,同时结合投标人经商开店经历(目前在我景区内开店的要结合日常管理情况)进行评估。

原承租户如方案评分与其他方案相当,达到评估要求,同类情况下优先考虑中标(投标报价偏差10%视为同类价格)。

2)方案评分标准:

原承租户:评分中项目品质及经营管理方案占比40%、租金报价占比50%、日常管理情况占比10%。

非原承租户:评分中项目品质及经营管理方案占比40%、租金报价占比50%、经商开店经验占比10%。

8. 相关事项与说明

1)投标遵循“一标一投”的原则,既一个商店一份投标文件。

2)投标文件呈送地点:江苏省溧阳市天目湖镇环湖西路1号天目湖旅游股份办公楼(9路车终点站对面路口往里),邮编213300,联系人:黄先生13951207006。

3)所有投标人或企业法人必须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,招标方将对其投标信息、策划方案等标书信息严格保密。

4)开标评标全程进行监控、录像、录音,保证评标的公正性。

5)已参加招租报名人员,如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招标,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,则视为自动放弃,报名保证金将不予以退还。

6)投标填写经营范围仅供参考,以最终协商合同签订内容为准。

9. 流标情形:当项目所收投标文件评估均不合格,投标文件无效的情况,作流标处理。

三、策划方案内容组成

1. 项目定位及经营思路。

2. 经营产品及价格定位。

3. 装修方案及费用投入:附效果图,或提供参照图为加盟店或其他商店的参照图片,即为最终需要装修出的样式,项目投入费用预估。

4. 租金报价及营收预测:包括各项成本预估,全年收益预测

5. 日常运营管理计划:人员配置、服装、服务特色、食品安全举措等方面。

6. 从商经历及个体营业执照证明材料:展示曾经经营过的成功项目,并附图片说明或以本人名义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。

注:原承租户对于所报项目不作调整,保持原有运营模式及商店装修品质,可以不递交项目策划方案。

四、租金及相关费用

1. 租金:中标金额。

2. 经营质量保证金:

1)中标金额<10万元:交纳1.5万元;

2)10万元≤中标金额<30万元:交纳3万元;

3)30万元≤中标金额<50万元:交纳5万元;

4)50万元≤中标金额<70万元;交纳8万元;

5)70万元≤中标金额:交纳12万元及以上。

3. 综合管理费:

1)饮食类(食品加工制作、饮品等):按照中标金额的3%收取,20000元封顶。

2)零售类:按照中标金额的2%收取,6000元封顶。

3)体验类:按照中标金额的1.5%收取,5000元封顶

4、水电费预交:两千元至两万元不等(视实际使用情况收取),水电费先参照:电费0.75元/度(动态),水费3元/吨收取,具体水电费按照国家标准+线路损耗进行收取。

5. 费用支付周期:

中标金额

原政策

中标金额<40万

202412月15日前与经营质量保证金、综合管理费和水电费预交一次性交清

40万≤中标金额<70万

202412月15日前可先支付50%的租金,经营质量保证金、综合管理费和水电费预交一次性交清,20255月10日前支付剩余租金部分

70万≤中标金额

202412月15日前可先支付50%的租金,经营质量保证金、综合管理费和水电费预交一次性交清,20255月10日前支付30%租金,20251010日前支付20%租金。

如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支付相应费用的将终止租赁合同,已交相应费用不予退还。

请报名人员根据时间节点做好相应行程安排。

特此公告!

 

附件: 

附件1:投标函

附件2:法人代表人资格证书、授权委托书


 地址:江苏省溧阳市天目湖旅游度假区环湖西路一号,天目湖旅游公司黄晓峰  13951207006

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

202411月13